全美房价在过去的一年里普遍疯涨。不论是买房自住,还是用于投资都能使财富保值,还能增值,所以很多人愿意将手中的闲钱投入到房产中,来实现自己财富增值的目的。 郭凤丽律师从2002年起在纽约开始执业,专精房地产和商业交易,已有近20年的经验。成功帮助数千客户交易过户,赢得了普遍的赞誉和信任。郭律师深深知道,房地产和商业交易涉及到很多繁琐的细节和复杂的进程,因此一个顺利的交易过程离不开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及时有效的沟通。如果没有专业的服务或者没有及时有效的跟进,那么很可能交易过程会出现状况,甚至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郭凤丽律师给自己定的原则是:要重质量而不是数量,她不会为了多接几个案子而糊弄了事。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郭律师一定会确保从签约到产权报告到过户的各个环节都要及时的跟进,有效的沟通,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利益。 郭凤丽律师精通纽约州的房地产、商业相关法律,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会定期在网站和YouTube上分享关于房地产和商业交易的法律知识和案例分析,敬请关注! 也欢迎有需要的客户与她联系: 地址:36-26 Main St. St. #2B, Flushing, NY 11354 电话:718-888-8720 邮箱:guosasociates@yahoo.com
纽约州法律要求过户时买卖双方应本人到场签署过户的法律文件。 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不能本人到场的,需要事先做好授权委托书。 做授权委托书的一方在法律上被称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代理签署文件的一方被称为代理人。委托 人和代理人都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年龄和智力能力上符合法律的要求。 过户纽约州的房子一定要使用纽约州特定的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委托人要在公证地保和两个证人 面前签字。如果委托人是在美国境外做授权委托书的话,一定要在美国的海外领事馆由领事馆的 公证员公证。 如果是信托或者遗产的话,信托管理人或者遗产执行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以做授权委托书。 如果是公司的话,可以由公司股东决议授权可以代公司签字的人员。
我们华人大家庭中,经常出现大家共同购房的情况。出现两个以上的屋主在法律上就会涉及到共有关系。在法律上的房产的共有关系一共有三个情况。第一种类型叫按份共有。法律上的术语叫Tenants in common,这个意思就是说不同的屋主可以按照不同的份额来拥有这套房产。举个例子,比如说兄弟两个购买这个房产,大家可以在房契上写清楚,哥哥拥有50%的产权,弟弟拥有50%的产权,这个就叫按份共有,一个人一份的。 第二种情况叫Joint tenants 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翻译成中文叫共同共有加长命契的形式,意思就是说,如果两个屋主都在世的时候,这个份额是大家共同拥有的;但是如果一个屋主先去世了,那么存活的这个屋主就会自动享有全部的产权。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在父母子女之间,比如爸爸妈妈和小孩买了这个房子,那么大家经常写上共同共有加长命契,万一哪天,自然规律父母先走掉了,这个房产就可以100%过到小孩的名下。这种情况不需要交遗产税,也不需要走遗产法院的法律程序。对比刚才第一种情况按份共有,如果大家写清楚份额了,如果一方的屋主去世了,那去世的屋主的份额就属于他的遗产,就要走遗产法院的程序。或者它的价值高到一定程度的话,还有可能要交遗产税。 第三种共有形式是夫妻之间特有的一种共有形式,法律上叫Tenants by the entirety. 是说夫妻都在世的时候大家共同拥有,如果一方去世的话,存活的这一方会100%自动拥有这个产权。之所以把第三种情况单独列出来,是考虑到夫妻共同购房,可能在将来两个人不想共同生活了,想要离婚,那就会适用离婚时的安排。 在买房时,到底自己的家庭适用以上三种情况中的哪一种呢?这个要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比如财务状况、血缘关系、亲属关系或以后的财务规划,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如果不是很肯定最终采取哪种共有形式,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